(2019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21年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建成创新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