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9-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1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9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罗文

2022年9月2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加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一、对6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3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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