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发〔202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
为加强国家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公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林草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公园建设管理,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