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能发安全规〔202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强化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发生,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能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范电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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