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60 号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部 长金壮龙

2022年12月30日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保障电磁空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台(站),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面无线电台(站),是指为开展地面无线电业务在某一地点或者地域设置、使用的一个或者多个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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