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函〔202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经各地和有关单位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认定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不断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