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3年1月8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局令第28号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2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1号修订)

为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特制定《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月8日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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