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财办教[2023]32号
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主管部门文函(部发文)。正式文函应详细介绍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情况和成果。企业审计报告有非标准意见或强调事项的,主管部门需要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