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实施期限至2022年”修改为“实施期限至2025年”。

二、将第三条第一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中的“(一)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二)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四)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五)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支持范围”修改为“(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二)充电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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