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过渡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期限设置
为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设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中国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
二、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登记托管等安排保持不变
(一)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