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以下简称单独划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及实施范围

(一)执业药师、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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