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10-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青政办[2014]16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一)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提高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规定,通过提高标准、规范行业准入形成倒逼机制,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青政〔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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