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赣国资法规字[2011]332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资委(办)、机关各处室:

《江西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意见》已经我委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我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设区市、县(市、区)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监督工作的要求及遵循的原则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指导监督,是指上级国 ……
继续阅读(剩余:88.9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090220230309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