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22-07-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 ……
继续阅读(剩余:82.1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5538202303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