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办函〔202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7月起,河北、浙江、湖北三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间,三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21〕68号)有关要求,制定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有效提升了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三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 ……
继续阅读(剩余:92.4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0548202303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