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公布自2025年03月01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与市政供水系统连接,由阀、出水口和栓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公共消防供水装置。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