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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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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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数据规〔2025〕26号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我们制定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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