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属企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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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扎实做好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结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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