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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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浙财资产〔2024〕6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9日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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