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规〔20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19日,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供应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是指用于引进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