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深府规〔20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19日,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供应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是指用于引进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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