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办事机构、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区直部门),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年度考核突出政治标准,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建设、作用发挥和作风表现情况,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着重考核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成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