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两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4-07-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答记者问

2024年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定》的出台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针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践中出现的“认缴出资期限过长”“天价出资”“空壳公司”影响交易安全、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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