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0号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龚正

2024年2月23日

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

(2024年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税费征收服务工作,强化征收协作管理,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税费征收服 ……
继续阅读(剩余:90.5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02940202407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