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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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4〕43号

为准确掌握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条件,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按照普查基础良好、对象覆盖全面、具有区域典型性的原则,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二、试点内容

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陆上风电、地面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拓展至光热及领海范围内海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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