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市住房建设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深圳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保监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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