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厅节函〔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按照《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

(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聚焦石化化工(炼化、氯碱、纯碱、电石、化肥、无机盐、无机酸和有机酸、橡胶、醇醚、异氰酸酯、合成树脂、涂料、煤化工)、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解铝、铜冶炼、工业硅)、造纸(纸浆、机制纸和纸板)、纺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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