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三)
发布日期:2021-12-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三)》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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