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23年12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二、删去第三十七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0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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