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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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组织专家制定了《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有关高等学校在增设新医科专业中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4日

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新医科建设,引导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加快培养交叉复合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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