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