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函〔2022〕124 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有效提高我国中西医结合领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有关安排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照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我委决定在全国遴选适宜医院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设置工作启动后,我委收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依托中日友好医院建设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的请示》(京卫医〔2022〕26号)。经研究,根据设置工作有关安排和《实施方案》,我委决定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中西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