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京商电商字〔2023〕4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优化网络消费市场结构,加快促进直播电商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与影响力,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照“达标即享”原则,对年内即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给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注1]批发和零售业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以下简称“批零企业”),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外卖等交易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注2]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注3]经电商平台、直播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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