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建立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集中采购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建立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所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实际经营管理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的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交易行为,建立公开透明、集中统一的采购交易机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廉洁风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泉州市国资委规范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经研究决定,建立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集中采购交易平台

依托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建立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所出资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 ……
继续阅读(剩余:79.1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05302023122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