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1-02-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文件

根据《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各县(市)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在该辖区内履行相应的职责。红花岗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医疗保险的具体细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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