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
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
发布日期:2023-12-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五九号

为保障修改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顺利实施,明确其中涉及审查业务的相关条款在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生效实施前后的具体适用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现予发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

第一条申请日在2021年6月1日以后(含该日,下同)的专利申请以及根据该专利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后专利法的规定。申请日在2021年6月1日前(不含该日)的专利申请以及根据该专利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前专利法的规定,但本办法以下各条的特殊规定除外 ……
继续阅读(剩余:83.4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56282023122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