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09-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适用,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7月18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69号),要求2017年底前,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 ……
继续阅读(剩余:64.0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26052023121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