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国资产权〔2006〕66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省属企业: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25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转让办法》第三条所称的有偿转让行为,包括:
(一)企业以重组、联合、兼并等形式进行改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