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综科外〔2022〕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评估规则》)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考核评估规则》第十条规定,请各重点实验室按要求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2021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提交本行政区域内各重点实验室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