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药监综药管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根据“新十条”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常用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加强药品拆零销售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把购销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和配送追溯关,确保零售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合规、用药指导到位、去向可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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