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保障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18〕7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主体及内容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工作安排
(一)编制报送。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s://zcgl.ggj.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