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管节能〔2022〕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绿化市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广东省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7号)部署安排,经地方申报、部门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市政府办公区等146个单位(办公区)为示范工作重点单位,为期3年,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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