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资发〔2022〕48号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规范开展国有资产综合监督、专项稽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第29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国资委监督稽查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促进区属国有企业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