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遴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厅无函〔2023〕3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第二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下简称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遴选一批具备相关条件、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开展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试点企业申请办理型号核准时,除网络安全等特殊检测项目外,可以采用本企业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予提交本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第二批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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