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办标函〔2023〕3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82号)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并提交2023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3月1日前报所属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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