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
关于印发《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 ……
继续阅读(剩余:95.8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802202312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