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态安全布局
第三章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章生态风险防控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