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3-11-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题一:为什么要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答:煤电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目前,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我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既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下一步推动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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