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2月3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其柜台及协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开展的收益互换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收益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根据有效约定在约定日期交换收益金额的互换交易,其中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标的的表现相关。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客户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平、诚信、稳健的原则,合规、审慎开展收益互换业务。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证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