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7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开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其他证券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准则是对受托管理人的最低要求,受托管理人可以与发行人在本准则要求基础上约定其他事项。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受托管理人开展受托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