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生效)
中证协发〔2023〕2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调查,以掌握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合理理由确信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核查发行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 ……